市地税局内设机构
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信息、督办、机要、保密、档案、信访、政务公开、应急管理和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政策法规科
负责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重大地方税收案件的审理;组织实施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牵头配合审计部门对本系统的审计;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处罚听证及行政应诉等工作。
税收管理一科
负责营业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烟叶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等税种及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管理工作;处理执行税法和税收政策中的有关事项;指导地方教育附加等有关基金、收费的代征管理工作。
税收管理二科
负责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工作;处理执行税法和税收政策中的有关事项。
征管和科技发展科
贯彻落实地方税收征管规范性文件,拟订相关管理办法;管理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和税收发票;拟订纳税,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地方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规划、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办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中业务需求整合和流程优化的综合管理工作。
税源管理科
负责全市地方税收税源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税源分析和日常监控。
收入规划核算科
拟订全市地方税收规划、年度计划和税收会计、统计等相关制度;汇总分析全市地方税收计划、会计、统计等信息数据;负责地方税收票证管理工作。
财务管理科
组织实施各项财务管理和基本建设规章制度,拟订具体管理办法;管理本系统各项经费、装备和基本建设项目;负责管理机关财务、本系统财务审计,监督管理国有资产;负责编制本系统 财务预决算。
人事科(挂离退休干部科牌子)
负责本系统人事管理、教育培训等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办局机关、直属单位、派出单位和县(区)地方税务局(分局)领导干部的具体管理事务;承办本系统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本系统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基层工作科
负责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文明创建等工作;组织推动基层体制改革和规范化管理;组织开展有关宣传工作。
机关党委。与基层工作科合署,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监察室
负责国家和省、市行政监察法规、制度的贯彻落实工作;负责全市地税系统工作人员执法、执纪的监督检查;受理全市地税系统工作人员的检举、控告及申诉;负责查办和督办全市地税系统违法违纪案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全市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责全系统安全稳定管理和明察暗访工作。
督察内审办公室
组织实施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地税系统财务、基建、大宗物品采购内部审计工作,承办县级地税系统预算单位财务收支内部审计和有关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内部审计工作。
地方税务信息中心
承担全市地税系统电子化研究、软硬件的研制开发,为地税系统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纳税服务中心
承担地方税收政策法规、涉税事项的宣传咨询工作,为纳税人办理地方税务事项提供服务。
稽查局
副处级建制,为市地方税务局的直属机构。主要职责是:负责贯彻落实税务稽查规章制度,拟定具体实施办法;实施辖区内地方税收专项稽查和专案稽查;指导、监督全市稽查工作;负责税收举报案件的受理、查处及转办工作;办理涉税违法案件的移送,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取证。内设综合科、选案科(举报中心)、检查一科、检查二科(电子查账科)、审理科和执行科。
直属征收局
副处级建制,为市地方税务局的直属机构。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重点税源企业地方各税的征收管理;负责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发票管理,纳税评估、税源调查和日常检查等工作;按照管理权限,办理相关涉税事项的审核、审批、上报等工作。内设综合科、税源管理科、收入核算科、征收科(办税服务厅)、管理一科、管理二科。
经济开发区分局
正科级建制,为菏泽市地方税务局的派出机构。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区内地方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收入;负责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发票管理、纳税评估、税源调查和日常检查等工作;按照管理权限,办理相关涉税事项的审核、审批、上报等管理工作;提供纳税咨询服务。下设丹阳中心税务所、岳程中心税务所。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正科级建制,为菏泽市地方税务局的派出机构。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区内地方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收入;负责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发票管理、纳税评估、税源调查和日常检查等工作;按照管理权限,办理相关涉税事项的审核、审批、上报等管理工作;提供纳税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