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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114票务网 > 辽宁地税局 > 丹东地税局
名称:

丹东市地税局

网址:
dd.lnsds.gov.cn/
电话
0415-2815690
邮编:
118000
地址:
江城大街198号
申报网址:
http://wssp.lnsds.gov.cn/login.j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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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地税介绍

机构设置编辑丹东市地税局内设办公室、财务管理处、收入规划核算处、政策法规处、征收和科技发展处、货物和劳务税处、所得税处、财产和行为税处、税源管理处、社会保险费处、稽查管理处、纳税服务处、人事处、教育处、监察处、机关党委、国际税收研究会共17个处室;计算机信息中心和发票管理所2个事业单位;下辖振兴区地方税务局、振安区地方税务局、元宝区地方税务局、丹东市地方税务局边境合作区分局、东港市地方税务局、凤城市地方税务局、宽甸县地方税务局和丹东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八个下属单位。

工作职能编辑1. 财政职能:全力组织税费收入,强化税费征收管理,保证税费的及时、足额入库和应收尽收,最大限度地满足地方经济、社会对财政资金的需要。 2. 调节经济职能:充分利用税收政策对经济结构、经济规模,资源配置,社会收入分配进行调节,促进社会协调、持续发展。 3. 监督管理职能:通过税收管理,发现各种涉税违法行为,保护纳税人合法经营,打击各种偷逃税行为,促使企业加强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4. 服务职能:为纳税人提供高效、优质、方便、快捷、低成本的税收服务,不断丰富服务内容,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水平。

征收管理的税费种类编辑地方税务系统负责下列税费种的征收和管理:1.营业税;2.企业所得税;3.个人所得税;4.土地增值税;5.城镇土地使用税;6.城市维护建设税;7.房产税;8.车船税;9.资源税;10.印花税;11.契税;12.耕地占用税;13.烟叶税;14.教育费附加;15.地方教育费;16.文化事业建设费;17.河道工程修建维护费;18.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19.基本养老保险费;20.失业保险费;21.工伤保险费;22.医疗保险费;23.生育保险费;24.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25.工会经费。

执法依据编辑地方税务系统主要依据下列法律、法规执法: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2.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3.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4.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5.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6.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7.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及辽宁省房产税实施细则;8.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及辽宁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9.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10.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11.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1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及辽宁省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13.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暂行条例;14.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及辽宁省耕地占用税实施办法;15.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16.《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和《辽宁省社会保险费征缴规定》(省政府令116号);17.《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省地税局为工会经费代收主体的通知》(辽政[2006]90号);18.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残疾人保障金问题的通知》(辽政发[2003]23号);19.国务院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辽宁省地方教育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文化经济政策的若干规定、辽宁省河道工程修建维护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关于印发〈丹东市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丹政发[2006]49号)、《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税[1997]95号)等。[1]

主要职责编辑丹东市地方税务局主要工作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拟订全市地方税收的具体实施办法,开展地方税收政策调查研究,提出地方税收政策建议,制定贯彻落实措施。二、承担组织实施全市地方税及指定基金(费)的征收管理责任。三、研究全市地方税负总体水平并提出运用税收手段进行调控的建议。四、负责组织实施地方税收征收管理体制改革;贯彻执行国家相关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及其实施细则;制定和监督执行税收业务、征收管理的规章制度;监督检查税收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管理执法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五、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全市地方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制定纳税服务管理制度,规范纳税服务行为;制定和监督执行纳税人权益保障制度,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组织实施税收宣传和理论研究;负责注册税务师的管理,规范税务代理行为。六、组织实施对纳税人进行分类管理和专业化服务;组织实施对大型企业的纳税服务和税源管理。七、负责编报、下达全市地方税收收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执行,编报地方税收决算;负责全市地方税收会计管理和统计分析,开展税源调查和税源监控,加强地方税收收入的分析预测;组织办理管理权限内的地方税收减免、基金(费)减免等具体事项。八、负责制定地方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拟订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中长期规划,组织实施信息化工程建设。九、负责组织查处重大偷、逃、抗、骗税收违法案件;负责全市地税系统的行政复议和执法监督工作。十、对全市地税系统实行垂直管理,负责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人事、机构编制、财务管理及内部审计;负责全市地税队伍的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廉政建设。十一、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