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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114票务网 > 福建省国税局 > 漳州市国税局 > 漳浦县国税局
名称:

漳浦县国税局

网址:
www.fj-n-tax.gov.cn/portal/appmanager/zz/main
电话
0596-3221370
邮编:
363200
地址:
漳州福建省漳浦县青年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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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浦县国税局介绍

福建省漳浦县国家税务局地址设在著名的“鱼米花果之乡”、素有“海滨邹鲁”美誉的漳州,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绥安镇青年路11号,主要经营征收税款机构简介该局成立于一九九四年八月,下设8个内设科室、稽查局及9个基层分局和3个税务所,现有干部职工115人,漳浦县地方税务局。其中硕士1人、大学本科52人、大专54人,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占全局总人数的94%,党员干部99人,占全局总人数的86.09%。自机构成立以来,在上级局和当地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该局全体员工团结一心、群策群力,认真作好“依法治税、从严治队、科技兴税”这三篇文章,组织收入和税收征管水平年年有新突破,队伍建设和基层文明创建工作硕果累累,全系统前后共有48个(次)基层组织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干部职工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的有298人次。折叠编辑本段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各项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按照税收管理权限,协助上级局作好出台有关地方税收政策法规以及具体实施细则、办法的前期调研工作。(二)参与研究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税收手段进行宏观调控的建议,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经济的发展。(三)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在上级局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地方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监督检查税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贯彻执行。(四)组织实施本省地方税和国务院、省政府以及国家税务总局指定的基金(费)的征收管理[包括营业税、资源税、企业所得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屠宰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教育费附加、社会事业发展费、基础设施附加费、以工建农以工补农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预算外资金调节费];按照税收管理权限,对税收法律法规执行过程中的征管和一般性税政问题进行解释;组织办理政策性税收减免和优惠政策等具体事项。(五)编报本县地方税收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地方税收收入计划,并负责监督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六)开展税收行政执法,负责办理税务行政复议。(七)在上级局的领导下,落实好全县地税系统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经费管理等各项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全县地税系统领导班子、完善后备干部考察与培养工作;落实地税系统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与实施工作。(八)负责全县地税系统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九)监督检查全县地税系统各级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情况。(十)研究分析全县地方税收税源状况及变化情况。调查了解纳税户的生产经营情况,帮助指导纳税户改善经营管理,促进经济发展,不断充裕税源。(十一)组织税收宣传和理论研究;组织实施注册税务师的管理;规范税务代理行为。(十二)负责地方税务系统的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办理、答复人大、政协的提案和议案。(十三)承办县政府和上级局交办的其他事项。折叠编辑本段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漳浦县地方税务局设有办公室、人教科、监察室、税政科、征管法规科、计划财务科、信息技术科、规费征收管理科等8个机关职能科(室),下设1个稽查局,并辖有绥安分局、绥安开发区分局、盘陀分局、长桥分局、佛昙分局、赤湖分局、深土分局、旧镇分局、杜浔分局等9个税务分局和石榴税务所、赤土税务所、前亭税务所等3个税务所。(一)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起草和审核重要文件,审核把关局机关公文,负责文件的收发运转,管理文书档案。负责全局性税收工作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等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编发政务信息,负责全县税收宣传工作。负责机关机要保密和安全保卫工作,制定机关内部规章制度,管理机关财务和财产等行政事务。处理群众来信和来访。组织办理县人大、县政协的提案和议案。负责督查县局重要事项的落实工作。(二)人事教育科负责系统内党的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县地税系统各级领导班子考核任免、后备干部以及干部职工、人员编制、机构设置、劳动工资和离退休干部的管理,管理地税系统人事档案。制定干部教育规划,组织干部学历教育和岗位培训工作。负责全县地税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三)监察室按照《党章》、《行政监察法》履行职责。负责监督检查全县地税系统各级机关及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情况。负责对系统税务人员廉政教育、检查处理行政违法和税务执法违纪案件。(四)税政科负责指导全局的政策法规工作。负责重要的税收政策、法规和地方税制改革方案调查研究的组织协调工作,并负责审核上报;会同有关股室审核、协调有关部门转来的法规、规章草案中涉及税收方面的条款。负责县局与有关单位联合制定下发的对纳税人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具体的征收管理办法;按照税收管理权限,对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在执行中的一般性解释和处理组织办理有关税收减免中的具体事项;开展税收调研,提出有关税收政策调整的建议。(五)征管法规科负责贯彻实施《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 拟定税收业务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地方税收综合性税收征管法规及规章制度,指导税务登记、申报、税务检查和税收资料管理。管理税收发票。负责企业办税员的管理、业务培训;负责税务代理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对税收法规、规章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税务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工作;承担地方税收法规文件的清理、鉴定及汇编。指导和检查全县地税系统税收法制建设工作。负责税务学术团体的管理工作。(六)计划财务科汇总分析全县地税系统税收会计、统计信息数据;拟定税收计划和会计、统计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地税系统的经费、财务、装备和固定资产;监督执行地税系统财务制度;办理各项经费的领拨;组织实施地税系统的内部审计。负责税收票证和完税证的管理工作。组织研究分析全县地方税收税源状况及变化情况。(七)信息技术科负责计算机应用于税收管理的各个环节的指导与管理;负责计算机购置、配发、网络建设及功能配置管理工作;负责计算机软件的推广、应用;负责计算机管理制度的建立、人员培训以及网络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办公现代化管理工作;负责经济信息的提供处理工作。(八)规费征收管理科负责社会保险费法规、政策的解释和贯彻实施;研究草拟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措施;指导社会保险登记、申报审核、稽核检查及相应的违章处理;开展社会保险费法规、政策和社保业务知识的培训;配合对社会保险费收入的统计分析;配合社会保险费法规、政策的宣传;配合开发和完善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系统软件的应用与维护;负责政府授权(委托)其他规费、基金的征收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