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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114票务网 >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税局 > 吴忠市国税局 > 盐池县国税局
名称:

盐池县国税局

网址:
wz.nxgs.gov.cn/
电话
0953-6012459
邮编:
751500
地址:
宁夏 吴忠 南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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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池县国税局介绍

  机构简介

  从2008年至2012年,累计共组织各项收入26.3亿元,其中地方收入12亿元,税收收入连年实现大突越。尤其2012年更是突破10亿元大关。同时,骄人的工作成绩也得到了各级部门及领导的好评和表扬,先后连续五年被县委评为“双文明先进单位”,被吴忠市委先后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双拥先进单位”。先后被区党委、人民政府、军分区、区文明委等部门授予“区级军民共建文明单位”、“区级文明单位标兵”等荣誉。中央精神文明办授予“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县委、政府授予“财税工作特别突出贡献奖”,且政风行风评议连年名列前茅。[1]

  机构设置

  1.内设机构(1)办公室负责拟订本局年度工作要点、工作计划及有关工作制度;组织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综合性会议组织、秘书事务、文电处理、文书档案、机要、文印、信访、保密、保卫、调研、政务信息和外事工作;负责全局办公用品及设备的采购、保管、分发使用、管理及维修工作;负责组织税收科研、学术交流和科研成果的鉴定、评选、推广及奖励工作;制定办公规章制度;指导办公自动化工作和其他行政事务;管理机关财务等后勤保障工作;组织实施本局资产的购置、占有、使用、处置、清理等工作;负责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协助局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2)政策法规科负责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等运用的升级、维护、授权、测试、分析、检查、监控、协调管理、综合培训和专项考核等工作;负责本局开展综合性税收政策及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的跟踪调研和政策效能评估;承办重大税收案件审理及规范税务行政审批工作;办理行政复议、赔偿案件及行政诉讼案件;负责面向社会的税收法制宣传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负责贯彻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制度、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和税收执法质量考核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等的征收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税基管理、汇算清缴等工作;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3)税政科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的征收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征收管理实施办法;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等工作;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负责管理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网上认证工作;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承担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和国家(地区)间税收协议、协定(安排)的具体执行工作;组织落实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征管制度,处理国家(地区)间的有关税务事项;组织开展反避税、情报交换工作;牵头组织实施特别纳税调整工作,解释和处理具体业务问题;管理本局外事工作。承担对大型企业提供纳税服务工作;承担对大型企业的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和日常检查工作;承办汇总(合并)纳税企业税收日常检查工作。组织实施进出口贸易税收管理工作,贯彻落实税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参与编制年度出口退(免)税计划,分配下达年度退税计划;组织实施出口退税管理工作;监督检查进出口税收政策的执行情况。贯彻执行各税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税基管理等工作;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4)收入核算科负责税收计划管理、税收会计、统计等信息数据的统计和分析工作;负责编制和分配年度税收计划、出口退(免)税计划、免抵调库计划;指导组织收入工作;监督检查各征收单位申报征收、结报税款、税款征收、解库、退库情况并按月通报、考核;组织开展税收收入预测、税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税收资料调查工作;审核、办理各项退库业务;负责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组织落实税收会计核算、统计核算、税收票证管理等相关制度;承担税收收入数据的综合管理应用工作,对外发布税收收入数据。(5)纳税服务科(办税服务厅)负责承办各类税务文书的受理和传递,办理税务登记及相关数据的一户式采集;负责企业认证、报税,受理各类纳税人的申报资料和税款征收,制作和核对应征、上解凭证统计表;编制、审核和传递应征、上解统计表;审核、发售普通发票及发票开具数据的采集;受理出口退税企业资格认定、单证备案的申请,单证和申报的预审;负责代开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售和企业金税卡、IC卡的发行;管理电子报税数据;采集和分析纳税评估基础信息;管理税收票证资料;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税收票证票票库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受理纳税人投诉;协调税收争议、组织实施税收信用体系建设。(6)征收管理科负责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贯彻落实具体操作办法;研究提出专业化征收管理和税收征管规程完善的建议;组织实施税收征管数据管理和应用办法、综合性纳税评估办法,承办征管质量考核、风险管理和税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担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管理、税控器具推广应用等工作;组织落实个体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税收管理员制度;负责落实税收信息化建设方面的管理工作。(7)人事教育科贯彻落实干部人事管理制度、人事工作法规、规章和国家公务员制度的贯彻执行,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负责机构、编制、任免、考核、调配、交流、辞职辞退、工资福利、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等人事工作;办理出国政审事项;负责公务员日常管理、考勤考核工作;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人员培训、学历教育管理制度,贯彻执行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开展培训质量考核与评估;承担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和管理工作。(8)监察室组织落实纪律检察、行政监督工作制度,贯彻落实具体实施办法;承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受理对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以及有关申诉;负责查处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及其重要案件;负责信访举报工作;开展执法监察和行风建设工作。(9)机关党办负责组织实施本局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税务文化建设和基层建设;负责机关、直属机构、派出机构、和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机关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考察工作及发展党员工作;负责党建工作,承担机关统战工作。2.直属机构(稽查局)组织落实税务稽查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贯彻落实具体实施办法;组织、协调、督办税收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税收案件举报的受理、转办及检查工作;负责涉税犯罪案件的移送;办理税收违法案件的立案和调查的有关事项并提出审理意见;负责金税工程发票协查工作;牵头组织实施税收专项检查和税收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处理税务稽查有关工作。3.派出机构全局共设1个税务分局(城区税务分局),2个税务所(惠安堡税务所、大水坑税务所)。税务分局、所主要承担税源管理工作。4.事业单位负责本局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服务、技术支持和技术保障工作;建立、管理和维护计算机网络与涉税信息等综合数据库;承担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的安装、运行、升级和维护工作;组织本局技术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与运维;参与组织税控器具的推广、应用及培训工作;负责计算机设备的维修、维护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对征管数据进行质量审核、加工处理、综合分析等;负责本局信息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