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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114票务网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税局 >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国税局 > 尉犁县国税局
名称:

尉犁县国税局

网址:
gs.yuli.gov.cn
电话
0991-8811200
邮编:
841500
地址:
尉犁县建设东路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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尉犁县国税局介绍

 

主要职责
监察室职能:负责纪律检查和行政监督工作,实施“两权”监督;负责本局的党风廉政建设;查处工作人员违纪行为;组织实施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组织实施行政效能问责工作;负责执法监察和政务公开的监督工作;承担监察档案资料的管理、移交、归档工作;承办监察有关统计报表、材料的编报工作;承办本局机关日常监察工作。
税源管理科职能:贯彻执行税收法律、法规和各项税收政策;承担纳税服务工作中的上门服务;负责纳税人的户籍管理、建帐建制、税控装置管理等工作;掌握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情况;调查核实纳税人税务认定、减免税、纳税申报(包括减免缓抵退税申请)、欠缴税金、呆账税金确认等事项;管理和检查纳税人使用发票情况;承办非正常户调查认定及发票流失的管理;开展税额核定(调整)、纳税评估(出口退税评估)、税源监控、税收资料调查(普查)、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等工作;负责零散税源的征收管理;处理税收违法违章案件,实施税收保全、强制执行措施;负责本部门征管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与移交工作;承办税源分析、重点税源调查、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等工作。
综合业务科职能: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政策;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局外综合性税收政策文件会办工作;承担重大税收案件审理工作;办理行政复议、赔偿案件及行政诉讼案件;组织实施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承担税收执法质量考核工作,组织实施普法工作。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车辆购置税、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等政策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承办减免税、税前扣除、财产损失等涉税事项的审批、审核上报;承办分税种的行业税负及预警指标监控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汇算清缴工作;指导纳税评估、税源管理、日常检查工作;管理出口货物退(免)税业务及涉外税收法律、法规、国际税收协定等税收业务;承办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审核上报工作;管理增值税各项管理系统;承担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政策管理工作;组织税务认定工作;负责征管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与移交工作。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操作办法;建立健全税收管理员制度,牵头组织实施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出口退税评估)、日常检查等工作;负责税收计划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税源分析预测、调查重点税源等工作;组织实施税收征管数据管理和运用办法,承办征管质量考核、风险管理和影响税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组织实施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控器具推广应用等工作;承办延期缴纳税款及死欠税款核销等业务的审核上报工作;组织落实个体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负责管理税务机关内部所用的表证单书;负责税收信息化管理及网络安全管理;负责税收证明管理工作;承担普通发票的政策管理工作;受理涉税案件的举报及移送管理工作;负责委托代征管理工作;负责与工商、地税、金融、技术监督、物价等部门的协调和信息互换工作;组织实施纳税人税收资料调查工作;负责本部门征管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与移交工作及本局征管档案的归档、保管、调阅工作。
办公室职能: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政策;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局外综合性税收政策文件会办工作;承担重大税收案件审理工作;办理行政复议、赔偿案件及行政诉讼案件;组织实施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承担税收执法质量考核工作,组织实施普法工作。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车辆购置税、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等政策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承办减免税、税前扣除、财产损失等涉税事项的审批、审核上报;承办分税种的行业税负及预警指标监控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汇算清缴工作;指导纳税评估、税源管理、日常检查工作;管理出口货物退(免)税业务及涉外税收法律、法规、国际税收协定等税收业务;承办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审核上报工作;管理增值税各项管理系统;承担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政策管理工作;组织税务认定工作;负责征管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与移交工作。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操作办法;建立健全税收管理员制度,牵头组织实施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出口退税评估)、日常检查等工作;负责税收计划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税源分析预测、调查重点税源等工作;组织实施税收征管数据管理和运用办法,承办征管质量考核、风险管理和影响税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组织实施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控器具推广应用等工作;承办延期缴纳税款及死欠税款核销等业务的审核上报工作;组织落实个体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负责管理税务机关内部所用的表证单书;负责税收信息化管理及网络安全管理;负责税收证明管理工作;承担普通发票的政策管理工作;受理涉税案件的举报及移送管理工作;负责委托代征管理工作;负责与工商、地税、金融、技术监督、物价等部门的协调和信息互换工作;组织实施纳税人税收资料调查工作;负责本部门征管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与移交工作及本局征管档案的归档、保管、调阅工作。
人事教育科职能:负责班子建设管理工作;负责人事管理、公务员教育培训工作;负责人事管理信息和工人专业技术等级管理工作;负责人员管理、调配、劳动工资、任免、考勤、奖惩工作;制定有关人事管理制度,承办人事、教育有关统计报表、材料的编报工作;负责本局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和管理工作;承担人事、教育档案资料的管理、移交、归档工作;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负责党建、工会、青年、妇女工作;组织实施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税务文化建设。
纳税服务科职能: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落实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本局各部门、各环节实施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等纳税服务工作;受理纳税人投诉,指导税收争议的调解;组织实施税收信用体系建设及面向纳税人的税法宣传,编制纳税服务指南,管理纳税人使用的表格文书。承办税务登记、税种登记;受理纳税人涉税申请;受理、核准纳税人纳税申报方式的申请;受理出口企业退税登记;受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与死欠税款核销等涉税申报事项;负责延期申报业务的审批工作;负责欠税管理工作;承办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和各项退库业务;承办发票的发售、缴销及代开业务;开具相关税收管理证明;承担办税服务厅窗口咨询服务工作;承办税收会计、统计核实监督工作;承担税收票证的政策管理工作;承担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税收票证的实物管理;负责本部门职责所涉及的违法违章处理;负责本部门征管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与移交工作。
乌鲁克税务分局职能:负责辖区内纳税人的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