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领导
刘建锋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和措施。(二)负责领导和组织全县地方各税及其他各项收入工作,运用税收杠杆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和监督。(三)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地方税税种及国务院、省政府指定的资金(费)的征收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税收征管改革工作;组织税收宣传工作。(四)负责组织查处全县范围内与地税相关的偷税、逃税、骗税、抗税案件工作;指导系统税收稽查工作;负责全县地税税收专项检查工作;负责检查纳税人税收政策执行情况。(五)组织开展地方税收调查研究工作;监督检查全县各地税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六)编制税收长远规划和年度税收收入计划。(七)负责全县地税系统的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八)负责全县地税系统的执法监察工作。(九)承办省局、地局、政府
内设机构及职能
(一)办公室负责税收公文处理、档案管理和单位日常事务的后勤工作。(二)税政法规股负责税收政策法规的宣传解释工作。(三)人事教育股负责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干部培训、学历教育、思想政治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四)计划财务股负责税收计划编制、会计核算监督、税收数据统计和经费管理工作。(五)征收管理股负责税务登记、发票管理,停歇业审批、发票领购资格认定管理工作。(六)监察室负责纪检监察工作。(七)稽查局负责对偷漏税案件的稽查工作。(八)征收分局负责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税收征管工作。(九)思唐中心所负责思唐镇等14个乡镇税收征管工作。(十)塘头中心所负责塘头镇等6个乡镇税收征管工作。(十一)许家坝中心所负责许家坝镇等7个乡镇税收征管工作。(十二)办税服务厅负责为纳税人办理纳税事务工作。
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