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国家税务局于1994年8月成立,隶属于六安市国家税务局,实行垂直管理的组织体系,正科级建制,县局机关内设9个行政股室、1个直属机构、1个事业单位,并下辖5个税务分局。主要负责县直及全县25个乡镇国税征收工作,全局现有干部职工143人。近年来,我局在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文明委的指导下,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围绕“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这一主题,坚持依法治税,优化纳税服务,加强科学管理,推进队伍建设,强化廉政建设,不断深化文明创建活动,努力争创一流的班子、一流的队伍、一流的执法、一流的管理、一流的服务、一流的形象,文明创建取得了丰硕的成果。连续被省委、省政府连续授予第四届、第五届、第六届、第七届、第八届、第九届 “安徽省文明单位”称号;被市委、市政府授予“第一届、第二届、第三届、第四届、第五届、第六届“文明单位”称号;多次被县委、县政府授予县级“文明单位”称号。2011年,2012年连续两年荣获寿县“政风行风暨发展环境千人评”行政执法类第一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