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国家税务局共有在职人员1435人,其中干部1372人,工勤人员63人。局机关共设有11个科室(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流转税管理科、所得税管理科、征收管理科、计划统计科、财务管理科、人事教育科、监察室、进出口税收管理科、国际税务管理科),4个直属局(市稽查局、稽查一局、稽查二局、车购税管理局),3个事业单位(信息中心、机关服务中心、培训管理中心)。按属地管理原则,在各县(市、区)分别设立了9个国家税务局, 并在各基层局设立了18个税务分局。
株洲市国家税务局负责全市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利息所得税和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管辖纳税户41091户,其中,企业6588户,个体工商户33484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4232户,未达到起征点个体户13370户。从重点税源企业情况来看,年纳税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有35户,其中,年纳税额过亿元的4户,分别是:湖南株冶火炬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南车集团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株洲华银火力发电有限公司、株洲市烟草公司。
市局行政编制限额80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4名,纪检组长、总经济师、总会计师各1名,科级领导职数、非领导职数按照有关规定核定。内设机构使用行政编制。市局稽查局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第一(二)稽查局分别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市局事业编制限额30名,科级领导职数参照内设机构办法核定。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的机构设置、领导职数按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