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泉县国家税务局建于1994年8月,担负着全县33个乡镇的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的政策管理及征收管理
临泉县国税局成立十年来,连续14年超额完成税收任务。累计组织工商税收收入7亿多元。特别是2005至2007年,连续三年组织完成税收收入超亿元,2008年,组织各项税收收入17766万元,同比增收3255万元,上升了22%。在2007年、2008年全县政风行风评议中,县局连续名列前茅。并且连续五届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其中2002年,被省委省政府评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为全省税务系统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2006年,办税大厅被团省委、省国税局授予“青年文明号”,2007年又被全国妇联评比为“全国巾帼文明岗”。县局机关在2007年度全市国税系统目标管理考核中,获得全市五个县、市中唯一的一个“优秀”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