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国税局组建于1994年8月,目前,市局机关内设12个行政科室和机关党委办公室、离退休干部科,下设3个直属单位和3个事业单位,以及11个县(市、区)局,29个副科级农村分局。 至2015年底,全市国税系统在职工作人员1204人,其中:党员904人,占总人数75.08%;大专以上学历1192人(其中:研究生17人,取得硕士学位33人),占总人数99%;平均年龄达到46.3岁。 靖安县国家税务局成立于1994年9月,内设9个股(科)室,一个稽查局,1个办税服务厅及2个农村分局。负责全县11个乡镇244户企业,1311户个体户的国税征管。全县国税系统现有在职人员69人,其中大专学历达7人,本科学历62人,会计师5人,经济师15人,注册税务师3人。 靖安县国家税务局2005年荣获江西省第十届文明单位、宜春市第三届文明单位、全市国税系统目标管理先进单位;2007年全县思想宣传先进单位; 2007全市国税系统目标管理先进单位; 2007先进党支部; 2007县包(挂)村先进单位; 2006-2007全省国税系统先进单位;2004来连续四年获得靖安县委、县政府颁发的“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先进单位”。直属机构稽查局负责贯彻实施税务稽查规章制度;负责纳税评估发现的涉嫌偷骗税案源的查处工作;负责税收举报案件的受理、上级交办、转办及有关税务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与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协调税务稽查中的司法工作;负责增值税管理系统协查系统管理工作;牵头组织税收专项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