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州县国家税务局组建于1994年,由酒泉市国家税务局实行垂直管理。瓜州县国家税务局下设第一税务分局、第三税务分局、柳园镇税务分局(全职能分局)3个管理分局,办税服务厅(纳税服务科)、征管科、法规科、收入核算科、人事科、监察室、信息中心、办公室8个科室,以及1个稽查局。共有干部职工51人。主要负责中央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的征收管理,包括:增值税、消费税、金融保险营业税中央收入部分、中央企业及主营业务为征收增值税、消费税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个人所得税、车辆购置税,同时,还负责出口货物的退(免)税管理。
2014年瓜州县国家税务局共完成国税收入2.04亿元,其中:增值税完成12781万元;消费税完成18万元;企业所得税完成6323万元;车辆购置税完成1266万元。近年来,该局牢记“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神圣使命,围绕“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主题,始终坚持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全面落实税收政策,积极推进依法治税,持续优化纳税服务,大力强化税收征管,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实现了国税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充分发挥了税收在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国税部门的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