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制定全局年度工作计划及长远发展规划:
2、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和报告;
3、负责综合性会议组织、秘书事务、文电处理、文书档案、文印、信访、保密、调研、政务信息、税收宣传和外事工作;
4、负责组织税收科研、学术交流和科研成果的鉴定、评选、推广及奖励工作;
5、制定办公规章制度;
6、管理机关财务等后勤保障及机关行政事务工作;
7、负责全局目标管理考核及督查督办工作;
8、组织实施综合行政管理信息系统;
9、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10、协助局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
11、贯彻落实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12、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人事教育股职责
1、负责全局公务员的职务任免、工作调配、工资等人事管理工作,做好全局公务员劳动档案和人事信息系统的维护管理。
2、负责全局公务员的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做好全局公务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3、做好全局公务员的政治思想教育和中层干部离任审计工作。
4、负责全局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5、认真贯彻落实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做好质量管理体系的质量职能分配表分配的各项工作。
6、 按时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监察室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及税收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
2、负责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和廉政建设工作;
3、负责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
4、负责信访举报、违法违纪案件工作;
5、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
政策法规股职责
1、负责流转税、所得税等税种的税政业务;
2、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
3、负责金税工程流转税业务的管理、推广应用及认证保税、数据采集、稽核管理工作;
4、负责增值税等税种的纳税评估、日常稽核和日常管理性检查工作;
5、负责税收协定执行、反避税实施、外国居民税收监管、情报交换、国际税务管理合作等;
6、负责涉税法律事务;
7、负责组织对税收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管理性监督检查;
8、承办重大税务案件的审理工作;
9、负责税务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行政处罚、听证等事项;
10、负责对出口企业退免税申报的审核和确认,组织落实本地出口货源征税情况并负责对外复函;
11、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征收管理股职责
1.负责组织实施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处理执行税收征管法规、条例中的有关事项;
2. 负责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和税收资料等的管理;
3. 牵头组织对征管质量的综合考核;
4. 负责组织征管软件的推广和应用;
5. 牵头负责纳税评估的组织实施和指导、协调、管理工作;
6. 负责纳税服务的组织、管理工作;
7. 贯彻落实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8. 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收入核算股部门职责
1、 负责税收计划管理、税收会计、统计等信息数据的统计和分析工作;
2、 负责编制和分配税收计划、指导组织收入工作,进行税收预测分析;
3、 负责税款征收信息的集中处理和会计核算工作,组织并检查税款征收、解库、提退等制度的执行;
4、 负责税源资料的调查和测算,监控重点税源;
5、 负责税收票证的管理;
6、 贯彻落实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7、 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信息中心职责
1、 负责组织税收管理、综合行政管理等信息系统建设;
2、 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
3、 建立、管理和维护计算机网络与涉税信息等综合数据库;
4、 参与组织应用软件开发和税控器具的推广、应用及技术培训;
5、 根据工作需要,对征管数据进行质量审核、加工处理、综合分析等;
6、负责网络及系统安全管理工作;
7、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税服务厅职责范围
1、税务登记的受理、税种认定的管理,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的开具、核销;
2、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以下简称“发票”)的领、用、存管理,发票的发售、代开、缴销、核销、保证金、票款解报管理;
3、防伪税控系统的报税、认证及专用发票计算机的票表稽核;
4、受理各税种的纳税申报,税款、滞纳金、罚款的开具与入库,税收票据的领用管理;
5、受理、转办、发放、传递各类涉税(待批)文书;
6、税收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咨询;
7、按照“一户式”管理的要求,整理、维护已采集的各类管理服务信息;
8、其他工作;
第一税务分局、第二税务分局、盘安税务分局职责
1、负责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落实;
2、负责落实税收计划,完成税收收入任务;
3、负责税法宣传、税务咨询、纳税辅导,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实行分类管理;
4、负责纳税人税务登记管理、定额核定管理和发票管理;
5、负责纳税申报、催报催缴和零星税款的征收工作;
6、负责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管理,落实金税工程“盯管”制度
7、负责日常检查和纳税评估工作;
8、负责税源监控、税收调研、税收预测分析工作;
9、负责税收违法违章案件的处理、报批和执行;
10、贯彻落实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11、完成区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稽查局
1、组织落实税务稽查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实施办法;
2、组织、协调、督办税收违法案件的查处;
3、受理税收违法案件的举报,办理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立案和调查的有关事项并提出审理意见;
4、牵头组织实施税收专项检查和税收专项整治工作;
5、协调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处理税务稽查有关工作;
6、指导、协调税务稽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