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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114票务网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税局 > 阿勒泰地区国税局 > 北屯市国税局
名称:

北屯市国税局

网址:
bt.xj-n-tax.gov.cn
电话
0906-3372021
邮编:
836000
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阿勒泰市北屯团结路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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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屯市国税局介绍

北屯国家税务局设5个内设机构(正科级);1个直属机构(副处级)。
(一)内设机构
(1)办公室

拟订本系统年度工作计划及有关工作制度;起草、审核重要文稿;负责机关文电、信息、秘书事务、机要、会务、档案、督办、信访、保密、密码、翻译等工作;负责综合治理、安全稳定及保卫工作;承担面向社会的税收宣传、新闻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及系统目标管理考核工作;承办网站管理和业务更新维护工作;组织税收科研、学术交流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有关事项; 管理机关和系统外事工作。
(2)财务管理科

负责财务管理、基本建设工作,编报各项经费的预决算;组织各项经费预算的实施,负责国库集中支付工作,办理具体支付事项;组织实施承担基本建设、资产管理、政府采购、财务审计工作、食堂车辆、办公用品、着装管理等后勤服务工作。
(3)综合业务科

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政策;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局外综合性税收政策文件会办工作;承担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办理行政复议、赔偿案件及行政诉讼案件;组织实施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推广应用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承担税收执法质量考核工作;督查落实税收执法检查结论和各类审计结论;组织实施普法工作。

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车辆购置税、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等政策管理工作,研究制定相关税种的税源管理、税基管理、纳税评估、汇算清缴等办法;对相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承办减免税、税前扣除、资产损失等涉税事项的审批、审核上报;承办分税种的行业税负及预警指标监控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汇算清缴工作;指导纳税评估、税源管理、日常检查工作;管理出口货物退(免)税业务及涉外税收法律、法规、国际税收协定等税收业务;组织开展反避税调查和税务审计;承办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审核、审批及相关手续的办理工作;管理增值税各项管理系统;承担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政策管理工作;组织税务认定工作;负责税政档案的立卷归档工作。

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操作办法;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牵头组织实施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出口退税评估)、日常检查等工作;负责税收计划的管理;组织实施税源分析预测、调查重点税源等工作;组织实施税收征管数据管理和运用办法,承办征管质量考核、风险管理和影响税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组织实施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控器具(除防伪税控系统)推广应用等工作;承办延期缴纳税款及死欠税款核销等业务的审核上报工作;组织落实个体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负责委托代征管理;管理税务机关内部所用的表证单书;负责税收证明的管理;负责税收信息化管理工作;承担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服务、技术支持和技术保障及信息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普通发票的政策管理;组织实施纳税人税收资料调查工作;负责与外部部门的信息交换工作;负责本部门征管档案的立卷归档工作及本局征管档案的保管工作。
(4)纳税服务科(办税服务厅)

组织、协调和指导本系统各部门、各税种、各环节的纳税服务工作;实施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落实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组织实施面向纳税人的税法宣传;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各部门、各环节实施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等纳税服务工作;受理纳税人投诉,指导税收争议的调解;承担税法援助服务工作;承担税务网站纳税服务栏目、短信系统的业务运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税收信用体系建设及面向纳税人的税法宣传,编制纳税服务指南,管理纳税人使用的表格文书。

承办税务登记、税种登记;受理纳税人涉税申请;受理、核准纳税人纳税申报方式的申请;受理出口企业退税登记;受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与死欠税款核销等涉税申报事项;负责延期申报的审核审批工作;承办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和各项退库业务;负责欠税管理;承办发票的发售、缴销及代开业务;开具相关税收管理证明;承担办税服务厅窗口咨询服务工作;承办税收会计、统计核实监督工作;承担税收票证的政策管理工作;承担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税收票证的实物管理;负责本部门职责所涉及的违法违章处理;负责本部门征管档案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5)人事监察科

组织落实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承担机构编制、干部任免、人员管理、人员调配、劳动工资、人事档案、公务员管理、考勤奖惩、后备干部管理、专业技术职务、计划生育管理等工作;负责本局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和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员培训、学历教育;负责培训质量考核与评估;负责教育培训经费管理;承担人事、教育档案资料的管理、移交、归档工作;负责本单位的党建、工会、青年、妇女工作;负责落实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税务文化建设;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负责机关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组织开展巡视工作。

组织落实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承办纪律检查和行政监督工作,实施“两权”监督;负责协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受理对本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及有关申诉;查处本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开展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组织实施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承担监察档案资料的管理、移交、归档工作;承办本局机关日常监察工作。
(6)税源管理科

贯彻执行税收法律、法规和各项税收政策;承担纳税服务工作中的上门服务;负责纳税人的户籍管理、建帐建制、税控装置管理等工作;掌握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情况;调查核实纳税人税务认定、减免税、纳税申报(包括减免缓抵退税申请)、欠缴税金、呆账税金确认等事项;管理和检查纳税人使用发票情况;承办非正常户调查认定及发票流失的管理;开展税额核定(调整)、纳税评估(出口退税评估)、税源管理、税收资料调查(普查)、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等工作;负责零散税源的征收管理;处理税收违法违章案件,实施税收保全、强制执行措施;负责本部门征管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与移交工作;承办税源分析、重点税源调查、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等工作。
(二)直属机构
稽查局

组织落实税务稽查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协调、督办税收违法案件的查处;受理税收违法案件的举报;承办税收违法案件的立案、查处、审理和执行;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调查后提出初审意见;牵头组织实施税收专项检查和税收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处理税务稽查有关工作;组织实施金税工程发票协查工作;指导、协调系统税务稽查工作。
稽查局内设机构2个(副科级):选案审理科、检查执行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