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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114票务网 > 黑龙江省国税局 > 哈尔滨市国税局 > 巴彦县国税局
名称:

巴彦县国税局

网址:
221.212.153.203/tax/ww/col/col200950/col200950.html
电话
0451-57522103
邮编:
151800
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巴彦县巴彦镇太平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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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县国税局介绍

巴彦县国家税务局于1994年9月成立,现有在职干部职工123人,党员97人。县局机关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教育科、监察室、综合业务科、法规科、计划征收科、信息中心。直属机构:稽查局。派出机构:黎明分局、松花江分局、兴隆分局、西集分局、洼兴分局巴彦县国家税务局辖区面积3137平方公里、人口70万,负责辖区18个乡镇、2718户纳税人的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建局以来,巴彦县国家税务局始终服从服务于经济发展大局,紧紧围绕巴彦县社会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坚持科学发展观和聚财为国、执政为民的宗旨,正确把握治税与治队的关系,明确提出了"以人为本、重在建设"的治局思想和"练内功、鼓实劲、打造一流群体、再创辉煌业绩"的总体目标,以组织收入为中心,以干部队伍建设为重点,实现了"三个文明"建设的相互促进、同步发展,圆满完成了各个年度的税收工作任务,为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突出贡献。县局机关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五个基层单位是市局文明单位;系统内国家级青年文明号一个、省级青年文明号一个、省级文明单位标兵一个。连年在 "关注民生、服务发展"群众最满意单位评议中被评为最佳单位。 巴彦县国家税务局是正科级全能局,现有在职人员112人,离退休人员48人。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组长1名。 根据工作职责,巴彦县国家税务局相应设置内设机构、直属机构、派出机构和事业单位。 一、内设机构及工作职责 巴彦县国家税务局内设机构9个,其中办税服务厅级别为副科级,其他8个内设机构为正股级。 1、办公室(办公电话:57522148) 制定局机关和本单位的年度工作计划及长远发展规划;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综合性会议组织、督查督办、秘书事务、文电处理、文书档案、文印、信访、保密、调研、政务信息、税收宣传和外事工作;制定办公规章制度;负责固定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后勤保障等行政事务工作;组织实施综合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协助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政策法规科(办公电话:57522848-8024) 专门从事纳税评估工作。主要负责我局重点税源监控企业(不含省国税局、市国税局确定的评估企业)中等级税收风险纳税人的纳税评估工作;依托省国税局综合数据管理系统中的“纳税评估”工作平台,负责将接收的纳税评估任务或自行发起的纳税评估任务的完成情况全过程采集录入到“纳税评估”工作平台;负责收集采集在实施纳税评估工作过程中,纳税人生产经营等动态信息以及相应的第三方信息;负责组织完成上级税务机关部署的专项重点纳税评估任务;负责完成本单位部署的综合性、专项、重点纳税评估工作任务;组织实施对稽查案件的审理工作。 3、税政科(办公电话:57522848-8050) 负责流转税、所得税等税种的税政业务;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负责金税工程流转税业务的管理、推广应用及认证报税、数据采集、稽核管理工作;负责税收协定执行、反避税实施、外国居民税收监管、情报交换、国际税务管理合作等;负责涉税法律事务;负责对出口企业退免税申报的审核和确认,组织落实本地出口货源征税情况并负责对外复函,负责本地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及分割单开具的检查及指导工作;负责对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管理性监督检查;承办重大税收案件的审理和行政处罚、听证工作;负责税务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等事项;税收法律救济;受理纳税人投诉;指导税收争议的调解;配合财政、审计等部门对国税部门的监督与审计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4、收入核算科(办公电话:57522848-8014) 负责税收计划管理、税收会计、统计等信息数据的统计和分析工作;负责编制和分配税收计划、指导组织收入工作,进行税收分析预测,负责税款征收信息的集中处理和会计核算工作,监督检查税款缴退库情况;负责税源资料的调查和测算,监控重点税源,企业税收资料调查;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5、征收管理科(办公电话:57522848-8027) 负责实施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处理执行税收征管法规、条例中的有关事项;负责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和税收资料等的管理;实施综合性纳税评估办法,承办对征管质量的综合考核、风险管理、税收风险分析和税收收入征管状况分析工作;负责组织征管软件、税控器具的推广和应用;牵头负责纳税评估的组织实施和指导、协调、管理工作;负责纳税信用等级的评定;指导税务分局、税务所做好税源管理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6、人事教育科(办公电话:57522848-8026) 研究和执行人事管理制度;负责机构、编制、任免、考核、调配、交流、公务员管理、工资福利、专业技术职务等人事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负责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建设;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7、监察室(办公电话:57522848-8029) 负责落实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制度;负责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受理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及申诉;查处本单位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负责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8、办税服务厅(办公电话:57522848-8003) 负责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的各类涉税事项。具体包括税务登记;申报、认证及税款征收;发票的发售、代开、审验及缴销;税务违法的简易处罚;纳税咨询辅导,税收政策宣传;审批备案涉税事项;指导税务分局、税务所的纳税服务工作;负责税收票证的管理;负责普通发票的管理;户籍管理;办理其它相关事项。 9、机关党委办公室(办公电话:57522848-8022)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承担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考察工作及发展党员工作。 二、直属机构 巴彦县国家税务局设稽查局,级别为副科级。 负责所在县的税收违法案件的查处和执行工作;负责对年度稽查计划实施和执行工作;负责市局稽查局转办的涉税举报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与公安及司法机关涉税案件的协调、配合工作;负责本地区金税工程发票协查工作。 三、派出机构及工作职责 巴彦县国家税务局设税务分局。税务分局级别为副科级。 税务分局主要承担税源管理工作。对辖区内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和有效服务。具体负责所辖纳税户税务登记及纳税申报的调查核实、进行税收预测和分析、税收宣传、纳税辅导、税收调研、纳税服务、日常检查、政策送达、税源调查、定额核定、催报催缴、数据采集分析、组织实施纳税评估、处理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和零星税款的征收等,承办上级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巴彦县国税局设5个税务分局,分别是黎明税务分局(办公电话:57522848-8007)、松花江税务分局(办公电话:57522848-8018)、兴隆税务分局(办公电话:57538588)、洼兴税务分局(办公电话:57522848-8005)、西集税务分局。(办公电话:57522848-8005) 四、事业单位及工作职责 巴彦县国家税务局设信息中心(办公电话:57522848-8040),级别为正股级。 负责组织税收管理、综合行政管理等信息系统建设;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建立、管理和维护计算机网络与涉税信息等综合数据库;参与组织应用软件开发和税控器具的推广、应用及技术培训;根据工作需要,对征管数据进行质量审核、加工处理、综合分析等;负责网络及系统安全管理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