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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

阳山县政府网

官网:
www.yangshan.gov.cn
地址:
阳城镇
车牌:
粤R
区号
0763-7882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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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山县政府介绍

阳山县位于广东省清远市中部,南岭山脉南麓,连江中游。战国时期境内有阳禺国,秦朝末年设阳山关,西汉高祖时置阳山县,迄今已有2200多年的历史。全县总面积3418平方公里,截至2012年,全县辖12个镇1个瑶族乡,总人口54.3万人。 阳山县已探明的主要矿产有35种;全县水力资源蕴藏量达50万千瓦。是“中国农村电气化达标县”、“中国农村水电之乡”;自然生态条件优越,森林资源丰富。生态公益林面积全省最大,是“中国绿色名县”、“全国封山育林先进单位”;气候资源独特,温差大,适宜种植不同气候带的农作物,是“中国反季节蔬菜之乡”,反季节蔬菜以质优量大品种多享誉港澳、东南亚;旅游资源独具特色,是广东省旅游强县,主要风景名胜有广东第一峰、神笔山、北山古寺、连江风景带和南岭国家森林公园等。

历史沿革

阳山地域,古为南交地,周时属楚,战国时境内有阳禺国,阳山县治所在今县之东,即青莲峡头一带。秦时为长沙郡南境。西汉,汉高祖析长沙郡南部设桂阳郡,置阳山县,属荆州桂阳郡。汉献帝建安十九年(214),孙权取桂阳郡地,遂属孙权。建安二十五年(220),入含洭县。吴甘露元年(265),析桂阳郡置始兴郡,仍属荆州,以含洭县之桃乡置阳山县,属始兴郡。晋太康元年(280),始兴郡隶属广州;永嘉元年(307),始兴郡改隶属湘州,咸和三年(328),始兴郡又改为隶属荆州。阳山县皆随始兴郡改属。南朝宋时,阳山县属始兴郡。南朝宋文帝元嘉二十九年(452),始兴郡隶属广州。元嘉三十年(453)又改隶属湘州,阳山县皆随郡改属。南朝宋太宗泰始六年(470),析始兴郡置宋安郡,隶属湘州,阳山县属湘州宋安郡。南朝宋明帝泰豫元年(472),废宋安郡,阳山县仍归属始兴郡。南朝宋后废帝元徽四年(476),改始兴郡为广兴郡,阳山县属湘州广兴郡。南朝齐高帝建元元年(479),又改广兴郡为始兴郡,阳山县属湘州始兴郡。南朝梁武帝天监六年(507),置阳山郡、梁乐郡(今县境南部,治所失考),属衡州(治所在含洭)。阳山郡辖含洭、阳山、桂阳、广德四县,梁乐郡辖梁乐、洊安两县。陈因之。 隋开皇十年(590),平陈,废阳山、梁乐两郡,置连州,阳山、梁乐两县属连州。开皇十八年(598),梁乐县改为宣乐县。大业三年(607),废连州,置熙平郡,隶属荆州,阳山、宣乐两县属荆州熙平郡。大业十三年(617),宣乐县并入阳山县,熙平郡属萧铣。

阳山夜景唐武德四年(621),平萧铣,改熙平郡为连州,阳山县属连州。贞观元年(627),连州属江西道;天宝元年(742),改连州为连山郡,隶属岭南道。乾元元年(758),连山郡复为连州,隶属湖南道。大历三年(768),连州改隶岭南道。阳山县俱随州郡改属。五代南汉时,阳山县属连州。 宋开宝四年(971),平南汉,阳山县属广南东路连州。元至元十七年(1280),置连州路,阳山县属连州路。元至十九年(1282),升桂阳县为桂阳州,初隶属湖南道,后隶属广东道,阳山县属桂阳州。明洪武元年(1368),阳山县仍属桂阳州。洪武二年(1369)四月,废桂阳州,阳山县并入连山县,属韶州府。洪武十四年(1371),复置阳山县,属广州府。洪武十三年(1380)十一月连山县从阳山县析出。洪武十四年(1381),复置连州,阳山县隶属广州府连州。

阳山县“广东省第一峰”景观清初,阳山县仍属广州府连州。雍正七年(1729),改连州为直隶州,阳山县属连州直隶州。民国3年(1914),阳山县属广东省岭南道。民国15年(1926),属广东省北区。民国25年(1936),改属广东省第二行政区。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1950年1月,属广东省北江区。1952年9月,属广东省粤北行政区。1956年3月,属广东省韶关专区。1958年11月,阳山县并入连阳各族自治县,1960年10月,复置阳山县,均属广东韶关专区。1979年,属广东省韶关地区。1983年6月,属广东省韶关市。1988年2月属广东省清远市。

区划编辑截至2005年12月31日,阳山县辖12个镇(阳城镇、岭背镇、青莲镇、七拱镇、太平镇、黎埠镇、小江镇、黄坌镇、江英镇、杜步镇、杨梅镇、大崀镇)、1个民族乡(秤架瑶族乡)。

人口

阳山县自西汉置县,对唐以前的姓氏人口如何传入无考。

阳山县中心图宋元两代的人口也甚少,仅知道新圩乡岩口管理区鸦山湖村的陈、谢两姓于宋代从福建传入,水口镇新风村何姓于元代从南海传入。大部分姓氏人口是明清时期传入繁衍的,且多为省内传入,少数为外省传入。明清时期传入的姓氏人口主要:1.从粤东地区传入,多为客籍,通用客家话,如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李、邓、张、刘、杨、吴、马等)、兴宁县(李、邓、王、刘、吴、朱等)、丰顺县(邓)、大埔县(梁)、连平县(王)、惠阳县(张、杨、钟、林、江等)、龙川县(邹、黄、叶、唐、骆、袁、朱、邱、胡、徐、涂、李、欧、王、冯、江等);2.从珠江三角洲地区传入,如广州(钟、李)、南海县(梁、林、苏等)、三水县(蔡、陈、钱等)、顺德县(莫);3.从粤西地区传入,如怀集县(黄、庞、黎等)、四会县(李、唐等)、广宁县(伍、杨、王、谢、江等);4.从粤北地区传入,如英德县(陈、黎、成、曾、莫、朱、黄、梁、何、伍等)、新丰县(邱、胡、陈、张、刘、叶、罗等)、清新县(李)、佛冈县(曾)、翁源县(张)、始兴县(张)、南雄县(胡、邓、罗、莫等)、乐昌县(邓)、乳源县(何、邓、邹、钟、林等)、连县(马)、连南县(谢);5.从外省传入。如江苏省南京市(冯、毛等),福建省上杭县珠玑巷(叶、沈、陈、邓、张、冯、黎、罗、苏、孔等),福建省其他(李、钟、邓、林),江西省(欧阳、谢),四川省(杨),湖南省(胡、欧)。各种姓氏传入阳山后,随着朝代的更替而不断播迁,人口不断繁衍。全县人口从明崇祯十五年(1642)6364人,发展到1995年的48.26万人,到2011年的54万人。

2014年阳山县地区生产总值(GDP)81.73亿元,增长7%;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79亿元,增长7.02%;固定资产投资15.3亿元,增长29.3%。

综述

阳山县古代的经济,晋代以前没有史料记载。唐贞元十九年(803),
阳山县
阳山县监察御史韩愈被贬任阳山县令,曾感叹“阳山,天下之穷处也”,可见阳山经济之落后。阳山随着历史变迁,境内作坊式的手工业有一定的发展。宋代同官开银铅场,牛鼻开铁务。明洪武七年(1374),阳山铁冶所是全国13个铁冶所之一。清代,县内种植业有水稻、玉米、甘蔗、黄豆、花生、木薯、棉花、黄麻等;工业有冶金、矿采、榨糖、酿酒、陶瓷、造船、竹木器、砖瓦、石灰、榨油、造纸等。全县有大小圩阜43个,交通以水路为主。 民国初期,县内矿采业较为活跃,先后有利民、天锡、富粤等21家公司竞相开采铜、铅、煤、铁等矿。抗日战争时期,因广州沦陷,水陆路交通受阻,矿产品无法外运而停采,全县经济日趋衰落。民国34年(1945),县内遭受特大洪水袭击,县城水位高达65.997米,连江两岸受灾失收,加上土匪横行,民不聊生,经济更为萧条。民国38年(1949),县内仅有农业总产值4500万元(按1990年可比价计算,以下各章类同),地方财政收入46.3万元,商品零售总额600万元。 建国后,县内各业大为发展,尤其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经济增长速度更为迅速。1995年,全县工农业总产值达9.36亿元,财政收入3017万元,社会商品零售总额4.87亿元。国内生产总值7.31亿元(其中第一产业3.71亿元,第二产业2.21亿元,第三产业1.39亿元),人均值1517元,分别比1949年增长15.6倍和5.4倍。

工业

阳山县工业有悠久的历史。据旧县志载:宋开宝五年(972),阳山同官开银铅场,牛鼻开铁务。至明洪武七年(1374),阳山的铁冶业是全国13个铁冶所之一,也是广东唯一铁冶所,铁产量占全国的7.8%。清朝时期,境内黎埠乡有糖寮30余间,且改牛车为水车榨糖。清末至民国期间,冶金、矿采、榨糖、酿酒、陶瓷、食品等手工业时有发展。尤其是采矿业较为活跃,先后有利民、天锡、富粤等21家公司竞相开采境内的矿藏。抗日战争时期,矿产等工业产品销路受阻,导致阳山的地方工业日趋衰落,至民国38年(1949),县内仅有3家铸锅厂和零星的采矿业及少量的铁匠坊,地方工业几乎处于崩毁。 建国后,经过近半个世纪的艰苦创业,阳山的工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逐步形成以化工、建材、能源、机械、轻纺、食品等六大支柱产业为主导的地方工业体系。县内的“镜山牌”酥李和富力奶、“Y山牌”、“连江牌”水泥,“连江牌”粉粹机、“山迪牌”变压器、“锋旭牌”轻钙、“韩公酒”等产品曾先后获市、省、国家级名优产品称号。天阳集团公司、连江机械总厂、飞鸢公司、变压器厂、将军山化工厂和水电行业,曾多次被评为国家、省、市的先进企业。 1950~1952年经济恢复时期,县政府先后接收何影兴(连县人)在阳山创办的印刷所和由12名铁匠联办的铁器社,分别办起了阳山县印刷厂和农具厂。1953年,县农具厂购置第一台旧式皮带小车床,生产一些铁制农具,拉开了县内现代工业的序幕。 1953~1957年“一五”时期,县内相继兴办了沙冲煤矿、生粉厂、石棉矿、砒矿场等国营工业企业。同时按自愿互利的原则,组织个体手工业成立手工业生产合作社。1955年2月成立“阳山县手工业集体企业联社”下辖44个手工业生产合作社,有社员1080人。主要从事铁器加工,机缝、陶瓷、木器、造船、建筑等行业。1957年,全县工业企业12户,工业产值1300万元(按1990年不变价计算,以下各章类同),比1952年的7万元增184.7倍。其中国营工业企业9户,职工605人,工业产值761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58.5%。1958~1965年,县内地方工业经受挫折后在调整中巩固发展。1958年在“大跃进”浪潮的推动下,工业企业从1957年的12户增加到53户,各公社相应办起了粮油加工厂、炼铁厂、肥料厂、农机修配厂等企业。“全民大办钢铁”期间,县内兴办130多个小矿山,兴建500多座炼铁炉,但生产效率低,年生产铁产量只有0.35万吨,工业效益连续3年亏损。1961年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撤销鹿牯炼铁厂、小江煤矿、陶瓷厂、天井山纸厂及钢铁厂附属的耐火材料车间等县属国营、集体企业。公社企业除保留少数粮油加工业外,农具修配、造船、肥料等工业也相应调整。是年,全县工业产值858万元,比1958年的2675万元下降了1817万元。随着国民经济的恢复,1962年县农械厂筹建水泥车间;1963.年兴办食品厂;1964年兴办官陂电站、乌石岗煤矿等企业。社队企业的农具制造、五金、砖瓦、服装和农副产品等传统手工业生产有了一定发展。1965年,县内工业企业发展到74户,工业总产值上升到1949万元,比1961年增长1.3倍,上缴国家利润和集体积累100多万元。全县实现了技术革新119项,机械设备由50年代的4台,增至113台(套)。主要工业产品淀粉、白酒、水轮泵和打禾机,产量均居韶关地区之冠。 1966~1976年,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冲击,工厂管理陷入混乱,工人队伍分裂成两大派,工业发展势头减弱,工业总产值在2000~2300万元上下徘徊。1970年, 北煤南运受阻,广东燃料发生困难,“阳山煤”吃香,县内掀起群众性大办小煤窑热潮。是年5月,省小煤窑现场会在阳山召开,肯定了“全省有阳山、阳山有小江、小江有船洞”的经验,推动了县内煤炭业的发展。当年,全县有18个公社,148个大队办小煤窑,煤炭产量28.63万吨,相当于前10年的总产量(1976年煤产量达40.05万吨,1977年产煤最高峰达55万吨)。为缓和广州等地用煤紧张的矛盾起到积极的作用。煤炭业的发展,推动了县内工业和社队工业的发展。1970~1975年,省在阳山兴办北江钢铁厂、光明机械厂(715厂);县新办选矿厂、炼铜厂、炼铝厂、配件厂、氮肥厂、金子坳铜矿、吉古煤矿、炸药厂、微生物厂等工业企业。社队矿采、小水电、农机修配等工业陆续兴起。1976年,县内工业企业201户,人员6067人,工业总产值(不包括省属工厂)8727万元,占工农业总产值2.19亿元的39.806。其中国营工业26户,职工2956人,工业产值5093万元。其间全县年均工业产值为4494万元。 1977~1980年,第二次国民经济调整时期,县内对企业“松绑”,允许企业利润提成,提取工业基金,调整职工工资,调动了企业干部、职工的积极性,经济效益明显上升。1980年,工业总产值7695万元,其中国营工业产值3561万元。其间全县年均工业产值为9940万元,比“文化革命”期间增长1.2倍。 1981~1985年“六五”时期,先后分三批对工业企业进行整顿,建立健全各种制度,使企业从单纯的生产型转到生产经营型上来,.达到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随后,县政府批转了经委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扩大国营工业企业自主权的意见》,把人、财、物、产、供、销权下放给企业,进一步扩大企业的自主权和经营权,加快县内外引内联工业发展。1981春,县水泥厂以补偿贸易方式引进外地资金1080万元,分两期技改扩建,使年产3万吨水泥,提高到20万吨。1982年,县磷肥厂引进省化肥企业公司的资金58万元,扩建磷肥、硫酸车间。1983年,县矿产公司引进韶关八宝山矿200万元资金,联营开发水口牛岩的铅锌矿。1984年,县农机厂生产的9FZ - 15、9FZ - 37爪式粉碎机评为广东省优质产品。“六五”期间,工业总产值50828万元,年均产值首次突破亿元。年均税利716.2万元。1986~1990年“七五”时期,阳山以小水电、水泥和矿产为龙头,带动县内其他工业行业发展。1986年,县政府筹措3200万元资金加快“摘帽”工程建设,其中投放1825.46万元开发立德粉、沉淀硫酸钡、轻质碳酸钙、水泥厂矿山、大理石、精干麻球和缫丝等七项工程。新建了青莲立德粉厂、石粉厂、大理石厂、麻厂、丝厂、阳山发电厂。至1990年,全县工业企业4176户,从业人员2.03万人,工业总产值1.82亿元,占全县工农业总产值4.73亿元的38.6%。“七五”时期,工业总产值8.04亿元,年均产值1.61亿元,比“六五”期间增长58.1%;税利8414万元,年均税利1682.8万元,比“六五”期间增长1.35倍。 1991~1995年“八五”时期,县内工业发展走内涵改造与外延发展并举之路,通过外引内联,多种渠道筹集资金,固定资产投资达6.62亿元,占历年投资比重的77.66%。其中1991年投资1.24亿元兴办新建装机容量2×12500千瓦的秤架一级电站,1992年投资7114万元兴建水泥分厂和投资8718万元兴建阳山电厂二期工程,从而以“两水一矿”为龙头的地方工业得到较快的发展,初步形成了门类比较齐全,布局比较合理,初具规模和有一定技术水平的基础工业。1995年全县工业企业3652户,从业人员2.7万人,工业总产值3.94亿元。其中国营工业75户,工业产值1.97亿元;集体工业企业135户,工业产值6107万元;其他经济类型工业企业61户,工业产值3860万元;合作经营、私营和个体工业3381户,工业产值9770万元。“八五”期间,全县工业总产值15.26亿元,税利2.41亿元。年均产值3.05亿元,比“七五”期间增长89.9%;年均税利4813.4万元,比“七五”期间增长1.86倍。

林业

阳山县全县有山地面积29.2万公顷,其中石灰岩山地达15.13万公顷,占山地面积的51.8%。林业用地22.57万公顷(含岩石裸露地),有林地8.9万公顷,其中:杉树2.48万公顷、松树2.38万公顷、阔叶林3.23万公顷、经济林0.72万公顷、竹林0.09万公顷等,活立木蓄积量为477.8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68.2%,是粤北重点林区之一。北部山脉连绵,属南岭之余脉,林木以天然林为主;中部以喀斯特地形为主,林木以灌木居多;南部山地则以人工用材林为主。县内有1个市属国营林场、2个县属国营林场、6个林业站和1个国营苗圃场。 阳山县属中亚热带季风气候区,一年四季受季风气候影响。冬凉夏热,无霜期长,冬偶降雪,雨量充沛,山高雾多,适宜各种林木生长,尤以速生树种生长迅速,一般10~15年可成材。林区主要分布于杨梅、黄坌、秤架、七拱、大良、白莲等乡、镇,尤以秤架瑶族乡为重点。秤架瑶族乡内设广东南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有秤架和龙潭角两个管理站,面积11.7万亩,是广东省七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面积最大的一个保护区。建国前,阳山县森林主要是天然林,林业基础极为薄弱。林区交通闭塞,保存原始阔叶林较多,单株材积大。部分纯针叶林或近居民耕作区的林木,则常遭山火为害,加上生产水平低、工具落后,劳动强度大,木材产量少,利用率低,森林资源得不到保护及合理开发利用。建国后,废除了几千年来的封建土地所有制,农民通过土地改革分得了山林土地,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林业生产,组织全县人民大力开展植树造林、绿化荒山的活动。林业生产大体经历了四个阶段:第一阶段,1950~1957年,为创办林业阶段。建国后,通过土地改革,农民分到了山林土地,县人民政府开始建立林业机构,组织林业生产队伍。1954年创办了县属国营苗圃场,并在大崀乡创办了第一个林业生产合作社,翌年发展成17个林业生产合作社,并创办第一个县属国营杨梅林场。1957年,又建成了天门岭、五元坑、黄坌、水井、城北、鱼沙坑、大坪、六冲、大洲塘等10个县属国营林场,有林场职工265人,生产经营面积1.61万公顷。8年中,全县人工造林面积为8859.3公顷,年均造林1107.4公顷。 第二阶段,1958~1978年。这20年间,林业生产几经起伏,并遭受了三次严重破坏。第一次是1958~1959年,在“大跃进”全民大炼钢铁运动中,组织“社会主义建设大军”到林区大规模砍伐林木,用木材烧炭炼钢、炼铁等,大放“财经卫星”不仅县内组织人砍伐,广州、台山、鹤山等地也组织数百人前来砍伐,杨梅、凤岗、孟山一带林木遭到洗劫,全县公路旁、村旁及小江、大良、七拱、太平、青莲等公社沿河两岸林木几乎被砍光。青莲公社河上几个沙洲的茂密林木全被砍光。群众造林、护林的积极性因此而受到严重损害。1961年后,贯彻执行中共中央颁发的《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和《关于确定林权保护山林和发展林业的若干政策的暂行规定》(试行草案),县委也据此制定了《1966~1970年阳山县农村发展工作规划纲要》,决心让阳山成为:“远山高山松杉山,近山矮山花果山,河岸两旁皆绿竹,油茶油桐满山间”。全县实行以营林为基础,采育结合,造管并举,综合利用,多种经营的方针,坚持“谁种谁有”的营造政策,并对杉木育苗、抚育、造林给予钱、粮补助,同时也进行了第二次山林发证。林业生产得到逐步恢复。1964~1967年,县兴办黄坌林场万亩油桐场、杨梅万亩杉林场和水口、东山万亩棕林场,江英公社办起了3000亩茶场和300亩优质果园。全县有123个社队林场,有固定场员1200多人,经营面积3.2万公顷。4年间,全县人工造林2.1万公顷(其中杉木造林6446.3公顷),年均造林5241.9公顷。1966年春,进行了阳山县有史以来的第一次飞播造林,在附城元江、黎埠水井、大崀坑塘等地飞播1.7万公顷,是年,还开办了秤架采育场,面积5333公顷。第二次是1968年“文化大革命”期间,无政府主义思潮泛滥,使刚刚恢复的林业和各项管理制度又被冲掉,加上实行大队核算,林业所有权全部收回大队,不允许社员有“自留山”、“自留树”,大割“资本主义尾巴”,借口“靠山吃山”,大部分社队林场的林木被砍光,林场解体。1973年后,县林业局重新恢复建制,林业生产得到恢复和发展。是年,全县造林7212.5公顷,其中杉树造林3486.7公顷,成为阳山县历史上杉树造林最多的一年。第三次是1975~1978年,由于强调大造林,实行“高标准人工造林”,出现盲目毁掉残次林、阔叶林去造杉林的现象,尤其是1978年,在秤架、白莲、黄坌、杨梅等林区公社,大办采育场,作为公社、大队、生产队联营企业,强调“砍伐一把刀”,实行集中砍伐,只付低微山价,便可平调大队、生产队的林木,严重损害了大队、生产队育林、护林的积极性。因此,出现了社、队、私人竞相“乱砍滥伐”的情况,使“大造林、造大林”变成了“乱砍伐、大毁林”。这4年,全县人工造林面积仅有6000公顷,比1973年一年的人工造林面积还少。 第三阶段,1979~1985年,是林业恢复和发展时期。1979年4月,国务院公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试行)》,林业生产有了保障。1981年,县委、县政府制订了《关于稳定山林权属,划分自留山的决定》,首先在大崀公社搞林业“三定”试点,然后在全县铺开第三次山林发证工作,建立了林业生产家庭承包责任制,明确集体、私人在林业生产上的责、权、利,涌现出一批林业专业户、重点户和联合体,调动了农民发展林业生产的积极性。1982~1985年,全县人工造林面积3.23万公顷,年均造林8066.8公顷,其中仅1982年就造林9124.7公顷。 第四阶段,1986~1995年,为林业生产迅速发展阶段。1985年冬,为贯彻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造林绿化步伐,尽快绿化全省的决定》,阳山县委、县政府随即作出“五年消灭荒山,八年绿化阳山”的决定。1986年,县委书记、县农办主任、林业局长分别在七拱镇的塘坪、大崀乡的茶坑、水口镇的婆迳率先创办造林点,面积314.1公顷。1987年,县五套班子领导成员带领部、委、办、局117个单位到全县各乡镇共办造林点86个,面积达15.73万公顷,实行单位包点,领导负责,限期消灭荒山,实现绿化,从而全面掀起造林绿化高潮。1990年冬,省委书记林若到阳山检查造林绿化工作,要求阳山在石灰岩山地造林绿化。翌年春,县举办造林绿化、治山致富图片巡回展览,进一步推动造林绿化工作。1986~1993年,全县实际人工造林面积13万公顷,飞播造林4万公顷,封山育林10万公顷,培育各种苗木6000万株,推广种植适合石灰岩山地生长的任豆树约5000公顷。全县机关、厂矿、学校、住户改烧柴为烧煤、烧气的3842户,农村中:改烧柴为烧草3.9万户,占农村总户数53%;改烧柴为烧煤3655户,占农村总户数5%;用沼气2190户,占农村总户数3%。1993年9月,经广东省绿化委员会组织验收,阳山县实现绿化达标。1994年5月,经广东省林业厅验收,阳山县石灰岩山地实现绿化达标。1995年,全县有林业用地面积22.57万公顷,活立木蓄积量477.28万立方米,林木蓄积总生长量20.52万立方米,森林资源年消耗量7万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