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火车行李超重超长需要付费
一般旅客出远门时行李都会带的过多,那么在乘火车时行李超重超长需要付费吗?这个问题有很多旅客都不了解,下面小编来为您解答。

旅客乘车免费携带行李规定:
外交人员35千克,儿童(含免费儿童)10千克,其他旅客20千克。每件物品外部尺寸长、宽、高之和不超过160厘米,杆状物品不超过200厘米,而乘坐动车组列车不超过130厘米;重量不超过20千克。残疾人代步所用的折叠式轮椅不计入上述范围。
对超过免费重量的物品,其超重部分按实际品类补收包裹运费。对不可分拆的整件超重、超大物品,按该件全部重量补收上车站至下车站实际品类收取包裹运费。如旅客超重、超大的物品价值低于运费时,可按物品价值的50%核收运费。而对超重、超大物品不适宜带入车内的,对超重部分旅客拒绝在进站前办理托运手续的,车站有权拒绝其进站。
乘坐火车时,哪些物品不能带?
1、动物及妨碍公共卫生(包括有恶臭等异味)的物品;
2、能够损坏或污染车辆的物品;
3、规格或重量超过规定的物品;
4、国家禁止或限制运输的物品;
5、法律、法规、规章中规定的危险品、弹药和承运人不能判明性质的化工产品。
在乘车时,如果发现危险品或国家禁止、限制运输的物品、妨碍公共卫生的物品、损坏或污染车辆的物品,按该件全部重量加倍补收乘车站至下车站四类包裹运费。危险物品交前方停车站处理;必要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对有必要就地销毁的危险品应就地销毁,使之不能为害并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没收危险品时,应向被没收人出具书面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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