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自制手枪进火车站 男子被判刑6个月
昨日,兰州铁路运输法院对一起“私带自制手枪进火车站”的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最后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对当事人马某处以6个月的有期徒刑,并没收其持有的自制轮转手枪。
经调查,马某的手枪是从爷爷的朋友那里得来的,是一把自制转轮手枪。今年3月份,马某的爷爷曾经劝其将枪埋掉,但考虑到枪支完好无损,马某就想着留下来给孩子当玩具。在8月10日7:40左右,马某在兰州站接受安检时,竟被民警发现持有枪支。马某这才猛然想起,五个月前,他曾将手枪藏在行李箱底层的拉链兜里,当时粗心大意,后来竟把这事忘得一干二净。
10月23日,兰州铁路运输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件,认为马某已经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但同时考虑到其主观恶性小,认罪态度好,并且偶然性较大,最后决定从轻惩罚,判处马某有期徒刑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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