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QQ 注册 我的订单 投诉建议 帮助中心 手机版
收藏本站

您好,欢迎光临国内领先的12306网上订火车票官网--114票务网!

火车票预订手机版
您所在的位置: 机票 >  山西省省域道路客运联网售票 >  山西省省域道路客运联网售票交通意外险使用范围

汽车资讯

山西省省域道路客运联网售票交通意外险使用范围

发布者:114票务网 | 发布时间:2016-11-21

如果您是在山西省省域道路客运联网售票网上预订的汽车票,您可以选择购买交通意外险的,现在小编为方便您的出行整理出交通意外险的使用范围以及责任免除,您可以作为出行参照!

1、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民航客机或商业营运的火车、轮船、汽车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或残疾的,保险人依照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且给付各项身故保险金和残疾保险金之和不超过各对应项的保险金额。

(1)身故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民航客机或商业营运的火车、轮船、汽车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保险人按“飞机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火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轮船意外伤害保险金额”或“汽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分别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日起下落不明,后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保险人按“飞机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火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轮船意外伤害保险金额”或“汽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分别给付身故保险金。但若被保险人被宣告死亡后生还的,保险金受领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30日内退还保险人给付的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前保险人已给付第(二)款约定的残疾保险金的,身故保险金应扣除已给付的残疾保险金。

(2)残疾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民航客机或商业营运的火车、

轮船、汽车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造成本保险合同所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简称《给付表》)所列残疾之一的,保险人按该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飞机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火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

“轮船意外伤害保险金额”或“汽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分别给付残疾保险金。如第180日治疗仍未结束的,按当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

2、 责任免除范围

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人身故或残疾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1)投保人的故意行为;

(2)被保险人自致伤害或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3)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

(4)被保险人妊娠、流产、分娩、疾病、药物过敏、中暑、猝死;

(5)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6)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7)恐怖袭击;

(8)被保险人犯罪或拒捕;

(9)被保险人严重违反承运人关于安全乘坐的规定。

发生上述情形,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人对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并对投保人按日计算退还未满期净保费。

详细的山西省省域道路客运联网售票交通意外险使用范围还可以直接登录网址http://sp.sxtrans.net/help/2a76430c373e249a8eb46b4755860819cts查询,非常的方便。

山西省省域道路客运联网售票交通意外险使用范围等相关资料就为您整理到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出行哦!

热门专题
热门汽车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