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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114票务网 > 云南省国税局 >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国税局 > 屏边苗族自治县国税局
名称:

屏边苗族自治县国税局

网址:
www.hhgs.hh.gov.cn/
电话
0873-3221222
邮编:
661200
地址:
  云南 红河 玉屏镇建设路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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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边苗族自治县国税局介绍

  屏边县国家税务局于1994 年随着全国税务机构分设而成立。2002 年 6 月基层机构收缩,撤销玉屏分局、白河分局、和平税务所,成立征收分局、管理分局,人员全部收缩到县城。2004年底,按照省、州局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机构设置,成立内设机构5个(办公室、政工科、综合业务科、计划征收科),直属机构1个(稽查局),派出机构1个(玉屏税务分局),事业单位1个(信息中心). 屏边县国家税务局先后创建最佳办税服务厅1个,州局先进集体2个,州局文明单位,州局先进领导班子,省局文明单位,省局先进领导班子,云南省“三八”红旗集体,红河州巾帼文明示范岗,红河州模范职工之家。

  主要负责全县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车辆购置税的政策管理、征收管理以及出口退税工作。

  全局设有内设科室4个,即办公室、综合业务科、政工科、计划征收科,设有直属机构1个,即稽查局,设有派出机构1个,即玉屏税务分局,设有事业单位一个,即信息中心。

  办公室

  制定局机关和本系统的年度工作计划及长远发展规划;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综合性会议组织、秘书事务、文电处理、文书档案、文印、信访、保密、调研、政务信息、税收宣传和外事工作;负责组织税收科研、学术交流和科研成果的鉴定、评选、推广及奖励工作;制定办公规章制度;管理机关财务等后勤保障及机关行政事务工作;组织实施综合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协助领导对有关二作进行综合协调。

  综合业务科负责流转税、所得税、国际税务、进出口退税等税收业务: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负责金税工程流转税业务的管理、推广应用及认证报税、数据采集、稽核管理工作;负责增值税企生所得税的纳税评估、日常稽核和日常管理性检查工作;负责城市商业银行及城乡信用社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涉外企业税收的日常征收管理和有效服务;负责对出口企业退免税申报的审核和确认,组织落实本地出口货源征税情况并负责对外复函,负责本地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及分割单开具的检查及指导工作。 负责组织贯彻实施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处理执行税收征管法规、条便中的有关事项;负责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和税收资料等的管理;负责指导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的税收征管业务;负责监督、指导税收管理员制度实施;税源管理制度制定和实施;负责与工商、地税等部门的外部信息交换工作;负责指导个体户、集贸市场税收征管、建账建制管理;牵头组织对征管质量的综合考核,税收征管基础报表的填报及上报;普通发票的发放、使用、结存、检查管理;负责组织实施征管软件、税控器具(除防伪税控)的推广和应用;负责多元化纳税申报的组织实施;牵头负责纳税评估、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等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指导、协调、管理工作;负责纳税服务、1 2 3 6 6纳税服务热线的推广应用工作;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经济普查;负责服装统计发放管理;税务登记、普通发票工本费管理;组织实施日常税收征管检查管理。进行税收政策法规的调查研究;拟办税收综合业务的规章制度;负责税收业务的协调和法律事务;对税收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办重大税收案件的审理和处理处罚工作;办理税务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行政赔偿、税务行政; 罚听证等事项;实施税收抗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度以及税务行政许可制度;负责推行税务人员执法资格与执法能级认证工作;负责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