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国家税务局成立于1994年,是主管昆明市国家税收工作的行政管理机构,主要负责昆明市辖区范围内的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个人所得税和车辆购置税等税种的征收和管理,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干部和经费管理均由国税系统垂直管理。
现内设机构11个:办公室、人事教育处、监察室、财务管理处、计划统计处、政策法规处、征收管理处、流转税管理处、所得税管理处、国际税务管理处、进出口税收管理处,另设机关党委办公室;直属机构2个:稽查局、直属税务分局;事业单位3个:信息中心、票证中心、机关服务中心。按照行政区划下设17个区、县(市)国家税务局(5个区局、3个开发区局、8个县局、1个市局)。全市国税系统现有2938人。其中:在职人员2318人,离退休人员620人。在职人员中有研究生14人,本科844人,专科1189人,大专以下271人。市局机关现有304人。其中:在职人员226人,离退休人员78人。在职人员中有研究生7人,本科112人,专科86人,大专以下20人。全市国税系统设有基层征管查机构82个,其中:计征科(下属办税厅)18个、税务分局45个、税源管理科5个、稽查局14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