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国家税务局成立于1994年,机构设置、干部管理、人员编制、经费
开支由国家税务总局垂直管理,属于正厅(局)级国家机关,省局机关内设25
个处级机构(办公室、人事处、教育处、监察室、巡视工作办公室、机关党委
办公室、机关工会、离退休干部处、货物和劳务税处、所得税处、征管和科
技发展处、纳税服务处、收入规划核算处、财务管理处、督察内审处、政策
法规处、大企业和国际税务管理处、稽查局、信息中心、机关服务中心、税
收科学研究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税务学会、云南省税务干部学校、《
中国税务报》社驻云南记者站),下设16个州、市国家税务局,137个县、市
、区国家税务局和215个税务分局。
主要工作:主要负责云南省境内的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储蓄
存款利息个人所得税和车辆购置税的征收和管理。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属正厅级单位
省局机关内设13个行政机构(不含机关党委、离退休办公室)、1个直属机构、5个事业单位。
行政处室:办公室、人事处、教育处、监察室、巡视工作办公室、机关党委办公室、离退休干部管理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征收管理处、计划统计处、财务管理处、流转税管理处、所得税管理处、国际税务管理处、进出口税收管理处
直属机构:稽查局
事业单位:科收科学研所、信息中心、机关服务中心、培训中心、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
全省国税系统共设16个州市国家税务局,141个县(市)区国家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