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简介
一、主要职责
负责制定全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划、道路交通组织、道路交通设施建设;指导、考核各区交通大队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负责长江大桥、长江二桥、白沙洲大桥、高等级公路道路交通管理;负责交通特勤、秩序整治、交通科研、事故预防、交通违法处理、车辆及驾驶人管理、宣传教育等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交通管理支队内设15个副处级机构。纪检监察督察机构按有关章程和规定设置。机构序列为:
(一)警务指挥室
(二)政治处
(三)警务保障室
(四)纪委(监察室、督察大队),下设审计室。
(五)宣传处
(六)车辆管理处(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下设综合科、车辆牌证管理科、驾驶员证照管理科、车辆安全检测科、非机动车管理科、安全教育科、考务科、档案管理科、汉口分所、沌口分所。
(七)科技管理处(交通管理局科研所)
(八)法制大队
(九)秩序管理大队
(十)事故预防与处理大队(交通管理局醉酒案件办理中心),下设一中队(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缉)、二中队(醉酒驾驶案件办理)。
(十一)设施工程大队
(十二)特勤大队,下设秘书科、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四中队(交通事故处理)。
(十三)武汉长江大桥大队,下设秘书科、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交通事故处理)。
(十四)武汉长江二桥大队,下设秘书科、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交通事故处理)。
(十五)白沙洲大桥大队,下设秘书科、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交通事故处理)。
(十六)高等级公路大队,下设秘书科、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四中队、五中队(交通事故处理)。
交通管理支队各处、大队下设的科、分所、中队均为正科级。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核定交通管理支队人员编制570名。其中,副局级领导职数2名,正处级领导职数7名,副处级领导职数27名,正科级领导职数78名,副科级领导职数5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