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公安交管局车辆管理所服务事项
一、主要工作职责
1、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
2、办理机动车驾驶人申领及考试业务;
3、办理机动车、驾驶证日常管理业务;
4、负责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管;
5、负责对各县市、城区大队车管所,便民服务站等车驾管业务的指导和监管;
6、负责对新领证驾驶人、满分驾驶人的学习教育;
7、负责校车注册和标识的核发;
8、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主要业务范围
机动车登记业务 |
驾驶证管理业务 |
注册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抵押登记、停复驶业务、注销登记、临时入境、转入业务、校车登记、补换牌证合格标志、补换登记证书、档案更正、被盗抢记录、临时号牌、申请合格标志、委托检验、受托检验、锁定业务、解除监管、转出/注销恢复、变更备案、电子档案补录、大吨小标更正。 |
初次申领、增驾申请、期满换证、超龄、自愿降级、变更换证、补证、损坏换证、换证同时提交体检证明、身体条件不符、换证同时注销最高准驾、换证同时注销实习准驾、满分学习、注销登记、年度体检、信息变更、驾证转出、注销恢复、锁定解除、延期业务、取消延期、恢复驾驶资格、审验、申请校车驾驶资格、取消校车驾驶资格、注销最高准驾、注销实习准驾。 |
三、联系方式
地址:湖北省十堰市东风大道36号
邮政编码:442000
电话:0714-8209728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 下午:15:00——18:00(夏季)
8:30——12:00 下午:14:30——17:30(冬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