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是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 近年来,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市公安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围绕建设“平安常州”、服务“两个率先”的总目标、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采取扎实有效措施,在社会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机动车、驾驶员不断高速增长,交通矛盾日趋复杂的形势下,全力保证了城乡道路交通的正常有序,维护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平稳。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成立于1987年9月,下设9个部门和13个基层所队,现有民警635人。
近年来,支队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忠诚、进取、阳光、人本”八字理念,以提高城市道路通行效率、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规范执勤执法行为、提高警务工作效能、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等为重点,科学践行“民生警务”,全力打造“民生交管”,全面建设“幸福交通”。
全市道路交通死亡事故实现了连续九年大幅下降,为国家和人民群众挽回了巨大损失,初步实现了“全市有口碑,全省有地位,全国有影响”的目标。2008年4月,支队被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系统抗雪救灾集体一等功。2008年,常州市区实施“畅通工程”被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授予“A类一等”管理水平,跨入了“国家模范交通管理城市”行列。在2008年至2009年全国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等级评价中,得分位居全国“A类一等”管理水平的地市级城市首位。2009年,支队事故处理大队被公安部评为全国十大地市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范执法示范单位之一。2013年1月,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常州市公交公司参与实施的“地面公交高效能组织与控制关键技术及工程应用”项目和“快速公交系统建设与管理科技示范工程”项目分别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和常州市科技进步一等奖。2013年5月,公安部为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记集体一等功;8月,公安部交管局许甘露局长批示肯定并向全国推广常州的“民生交通”。支队连续8年被省公安厅评为执法质量优秀单位,队伍中涌现出了惠炳潮、张琪、韩志明等一大批先进典型。
支队全体民警将继续发扬负重拼搏、勇于创新、争创一流的精神,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构建更加安全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治安环境而努力奋斗!